2004年9月1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法治视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司法部集中查处无良律师
李薇薇

  针对极少数律师向法官行贿,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不尽职责,私自收案收费,搞不正当竞争,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和伪造证据等问题,司法部将在今后一段时间进行集中查处。
    从10日召开的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转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已开展了5个多月的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从自查自纠阶段进入了集中查处和整改阶段。
    广东省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照41项自查标准进行查处,江苏省司法厅给律师自查自纠设立了5道关口,浙江省在1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由合伙人、合作人、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普通群众参加的自查材料质量评估组……
    据介绍,自司法部从今年4月份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各地围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缺失问题,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问题,律师和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不正当交往问题等重点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取得了明显成效。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强调,依法查处极少数律师违法违纪,是纯洁律师队伍,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对于涉嫌行贿法官并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属实的律师,要一律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在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并查证属实的要从重处理;经他人检举揭发有违法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对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该停业的停业,该吊销执业证的要吊销执业证。(李薇薇)